关于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师德征文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按照省教育厅教师〔2015〕224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以“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为主题的师德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要求,通过开展以“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大力弘扬广大教育工作者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乐于奉献、关爱学生的精神风貌,展现新时期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崇高精神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二、征文活动相关要求
1.征文对象:全体教职员工
2.征文要求
(1)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师德教育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实际,反映现实,内容真实生动。
(2)稿件篇幅在2000字左右,A4纸打印;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征文打印格式参见附件1)。
(3)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将取消荣誉证书,并向全校通报。
3、比赛办法
(1)各教学院(部)择优报送5篇以上稿件,各职能部门择优报送2篇以上稿件。
(2)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参赛征文的纸质稿一份和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份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理论科(1号行政楼407室);参赛征文和报名表的电子稿发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科邮箱:xcbllk7683@163.com。
4、评审与奖励
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对参赛征文进行评审,按照参赛征文总数的10%、20%、30%的比例评出本次征文活动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报送至省教育厅参评;评出5个优秀组织奖,颁发荣誉奖牌。
联系人:司永海 联系电话:2591608
附件:1.纸质稿件格式要求
2.师德征文报名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4月22日